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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投彩票2023-01-3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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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大变局叠加大变革,这场国际传播研讨会信息量极大!******

  中新网北京10月1日电 当前,世界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格局深刻演变,同时,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快速发展,媒介生态不断变革,国际舆论环境日趋复杂。当大变局叠加大变革,如何认清新时代的国际传播格局,如何讲好新时代的中国故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新社建社70周年贺信精神,9月30日,由中国新闻社主办、中国新闻网承办的“迎接二十大网上重大主题国际传播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来自政府部门、主流媒体、商业平台、海外华文媒体的相关负责人与权威专家学者一道,把脉新时期国际传播的“道”与“术”。

  以下为部分嘉宾观点摘录:

图为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胡正荣在研讨会上致辞图为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胡正荣。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胡正荣:

  要认清当前网络国际传播的短板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胡正荣表示,当前,网络已经成为国际传播主战场和主渠道,但要看到,在全球事务中,怎么充分发挥和表达中国智慧、中国方案,我们在内容生产上还有短板;此外,在讲述中国故事和全球故事时,我们缺乏自主可控的平台。他提醒,提升我国国际传播能力,这两个问题亟需重视。

图为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李希光在研讨会上致辞图为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李希光。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李希光:

  应重视越来越多学习中文的外国精英人群

  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李希光认为,在关注国际重大议题时应认识到,国际舆论已经不是西方舆论,除了关注世界格局变化之外,我们应该关注如上合组织成员国等国家,关注这些国家民众关心的事。他还提醒,国际传播应瞄准海外越来越多懂中文的外国精英人群。

图为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姜飞在研讨会上致辞图为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姜飞。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姜飞:

  国际传播话语方式应该“变中求破”

  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姜飞认为,如今,国际传播态势发生的变化之一是,懂中文的外国人越来越多,对中国媒体内容感兴趣的外国人也在增加。同时,海外华人群体对中文媒体表述方式也出现了新诉求,要“变中求破”,创新国际传播的话语方式,“中话西说”既要注意适配已经适应外语表达方式的海外华人需求,还应该研究如何向越来越多懂中文的外国人做传播。

图为中国传媒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本科生院院长王晓红在研讨会上图为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院院长王晓红。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院院长王晓红:

  讲好中国故事要注重“4个i”

  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院院长王晓红表示,在人类面临更多不确定和挑战的今天,如何通过东西方文明的真诚对话,实现互鉴互学、和而不同,是当下讲好中国故事、提升国际传播能力的重要议题。“中国好故事”既包括“大时代”的“大故事”,也包括“小人物”的“小故事”。她将讲好中国故事概括为“4个i”:Initiative Narrative of China:原创价值的中国叙事;Innovative Story-Driven Database:故事导向的数据创新;International Public-Service Platform:面向国际的公共服务;Intellectual-Property Development Strategy:聚力IP的发展策略。

图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宋建武在研讨会上致辞图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宋建武。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宋建武:

  国际传播应“入眼”“入心”“可持续”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宋建武表示,要用互联网思维顺应新的传播环境和新的传播关系,通过媒体融合开展国际传播,做到“入眼”“入心”“可持续”。他表示,普通公众可以通过国际社交媒体,以个体身份进入社会信息的交互传播,其所在国家的政府和传统主流媒体对于个体的影响,已经远远不如过去那样巨大。国际传播活动要把传播的对象锁定为普通公众,而不是更多地像传统做法那样通过宏大叙事传递声音。

图为中国新闻社融媒体中心主任兼中国新闻网总编辑吴庆才在研讨会上致辞图为中国新闻社融媒体中心主任兼中国新闻网总编辑吴庆才分享案例。中新网 李太源 摄

  中国新闻社融媒体中心主任兼中国新闻网总编辑吴庆才:

  突出侨海特色,用“新”讲好中国故事

  结合中新网网上重大主题国际传播的实践,中国新闻社融媒体中心主任兼中国新闻网总编辑吴庆才表示,中新网重视发掘“吾国吾民”的新视角,突出侨海特色,让“中国通”答“中国题”。同时,注重共情共鸣的新表达,聚焦宏大叙事的个体诉说,在中国人民的幸福生活中寻找、挖掘、展示中国共产党创新理论、发展理念,中国的社会变迁、发展成就。此外,重视出圈出海的新渠道,探索以网为媒、以人为桥的国际传播新范式,发挥人脉建设在国际传播中的独特作用。

图为中国网副总编辑薛立胜。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图为中国网副总编辑薛立胜。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中国网副总编辑薛立胜:

  国际传播应追求快、准、融、外、通

  中国网副总编辑薛立胜表示,国际传播应追求快、准、融、外、通,他认为,要快速准确地抢占话语阐释权,并力求把表达方式进行融合呈现。同时,要从受众出发,考虑到他们的语言习惯、思维习惯、文化习惯,还要让外国人讲,积极联系外国政要、智库专家、大V、网红以及Z世代年轻群体,影响有影响力的人,让有影响力的人影响更多普通人。此外,做国际传播,还必须寻找共同的关注点和关联处。

图为新浪微博执行总编辑、媒体合作部总经理于琪致辞图为新浪微博执行总编辑、媒体合作部总经理于琪。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新浪微博执行总编辑、媒体合作部总经理于琪:

  互动式话题设置能为正能量内容传播发酵赋能

  作为全球最大的中文社交媒体,新浪微博执行总编辑、媒体合作部总经理于琪说,微博有5.82亿月活用户,遍及海内外。微博具有独特的广场式社交特点,媒体在微博发起的强互动话题内容,能有效地带动用户参与话题的讨论,也为推动正能量内容在社交平台上的传播、发酵赋能。

图为快手泛知识业务、课堂业务副总裁周晓晗在研讨会上致辞图为快手泛知识业务&课堂业务副总裁周晓晗。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快手泛知识业务&课堂业务副总裁周晓晗:

  用短视频进行更贴近用户视角的新闻解读

  快手泛知识业务&课堂业务副总裁周晓晗表示,作为新的媒介技术和信息窗口,短视频能够降低用户获取信息的门槛,帮助用户更快速地了解资讯内容,应利用短视频快速、简单、易懂的特点,采取多种传播手段并邀请专家进行更贴近用户视角的新闻解读,让政策能够更好地向下传播。

图为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全媒体新闻中心总编辑黄晓敏线上发言。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图为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全媒体新闻中心总编辑黄晓敏线上发言。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全媒体新闻中心总编辑黄晓敏:

  既要见大见小,又要见人见事,更要见魂

  对于即将召开的中共二十大,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全媒体新闻中心总编辑黄晓敏表示,大公文汇传媒集团将加强策划,用心做好精品,既要见大见小,又要见人见事,更要见魂。在移动化、视频化方面发力内容生产,突出话题特色,着重报道十年来香港在不断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过程中取得的显著成就,凸显“一国两制”事业的行稳致远。

图为欧洲新传媒集团总编辑范轩在研讨会上致辞图为欧洲新传媒集团总编辑范轩。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欧洲新传媒集团总编辑范轩:

  在国际舞台讲中国故事,不能自说自话 

  欧洲新传媒集团总编辑范轩认为,在国际舞台上讲述中国故事时不能自说自话,民间传媒的角度不能太官方。他还表示,礼让谦和、避免冲突是我们的伦理基础,但是舆论恶意攻击的破坏力丝毫不亚于一场战争,所以面对恶意攻击,要主动出击、说明真相、正本清源,这不仅会赢得国家尊严,同时也会为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赢得空间。

图为泰国头条新闻社社长、曼谷杂志社社长郭蕊在线上视频致辞图为泰国头条新闻社社长、曼谷杂志社社长郭蕊线上发言。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泰国头条新闻社社长、曼谷杂志社社长郭蕊:

  华媒在海外发声特别要讲求公信力

  对于新时期海外华文媒体的发展,泰国头条新闻社社长、曼谷杂志社社长郭蕊认为,公信力十分重要。她表示,海外华媒要有影响力,就要秉持正确、客观、中立、权威,不能博眼球,更不能以讹传讹,尤其不能拉踩任何一国。例如,不能为了博取某些外国人的关注,就故意贬低中国、抹黑中国,也不能为了网络舆论造势,故意贬低所在国。

图为欧洲时报北京代表处主任马林在研讨会上致辞图为欧洲时报北京代表处主任马林。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欧洲时报北京代表处主任马林:

  让海外华侨华人成为国际传播的重要一环

  欧洲时报北京代表处主任马林认为,海外华侨华人在国际传播力建设中的作用不可或缺。他表示,海外华侨华人对中国信息的接受度高、敏感度强,让他们了解真实客观的中国,在提升民族自豪感的同时,他们也能获得面对涉华谎言、谣言时反驳的逻辑和实力,应让海外华侨华人成为国际传播的重要一环。

图为美国鹰龙传媒、美国城市广播电视台董事长苏彦韬线上发言。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图为美国鹰龙传媒、美国城市广播电视台董事长苏彦韬线上发言。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美国鹰龙传媒、美国城市广播电视台董事长苏彦韬:

  中华文化是民相亲、心相通的最好桥梁

  美国鹰龙传媒、美国城市广播电视台董事长苏彦韬表示,中华文化是民相亲、心相通最好的桥梁,海外华文媒体不仅是华侨华人故事的记录者,更是中华文化国际传播与传承的坚实基础。他介绍,近年来,鹰龙在推动中外文化艺术交流合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图为葡新国际文化传媒总经理、葡新报社长马丽梅。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图为葡新国际文化传媒总经理、葡新报社长马丽梅。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葡新国际文化传媒总经理、葡新报社长马丽梅:

  华媒发声,要善于进行有亲和力的国际传播

  葡新国际文化传媒总经理、葡新报社长马丽梅说,海外华侨华人现在已经无缝对接国内的新闻渠道,如今,海外华媒的工作重点已经不仅仅是影响华侨华人对中国的看法,华媒的传播优势和着力方向在于对接所在国的媒体,影响所在国的群体,能够在所在国发声。

图为瑞士欧亚时报社社长朱爱莲在研讨会上致辞图为瑞士欧亚时报社社长朱爱莲线上发言。中新网 李太源 摄

  瑞士欧亚时报社社长朱爱莲:

  讲好中国故事,先要理解国情和历史

  瑞士欧亚时报社社长朱爱莲表示,当前世界进入剧烈的动荡变革期,国际舆论斗争非常复杂,越是困难越需要沟通对话,越需要国际舆论引导,越需要媒体人的责任和担当。她表示,要想讲好中国故事,首先要理解中国的国情和中华民族的历史。

图为欧洲侨报副社长孙雨梅在研讨会上致辞图为欧洲侨报副社长孙雨梅。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欧洲侨报副社长孙雨梅:

  讲好中国故事要注重华裔青少年的教育

  欧洲侨报副社长孙雨梅表示,国际传播要充分考虑跨文化因素影响,传播者在内容编辑与编排上要与国际接轨,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在传播方式上,要注重从“自己讲”转向“一起讲”,从“讲历史”转向“讲现代”和“讲未来”。此外,应该重视华裔青少年群体,让他们学好中国文化,成为未来中国故事的传播者。

图为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暨执行委员会主席罗崇雯在研讨会上致辞图为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暨执行委员会主席罗崇雯线上发言。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暨执行委员会主席罗崇雯:

  中华文化类节目让澳门观众感受到祖国一家亲

  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暨执行委员会主席罗崇雯表示,澳广视积极将内地的新闻资讯、文化信息传播给澳门市民,并积极将澳门和内地的声音、形象传播出去,以理晓悟,建构文化桥梁。她称,富有中华文化感召力的优秀节目在澳门很受欢迎,澳门观众感受到了祖国一家亲的归属感,也让在澳门的国际人士看到了中国形象的亲和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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